保安员证(上岗证)
1、培训目标
通过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训练,达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保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要求。
2、培训主要课程
理论课程: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礼仪、守护、巡逻、法律常识、安全技术防范、消防安全知识、现场救护知识;
实操课程(仅限可享受政府补贴学员参加):现场救护知识、个人防卫、仪表与指挥、火灾扑救、消防安全知识、安全技术防范、其他安全知识。
保安员职业资格等级培训
1、培训目标
通过先进理念、先进管理、先进技术等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使学员了解当前的治安形势的特点,了解负责履行法定防范责任、指导防范、保卫预案策划和队伍管理等工作内容,掌握组织与指挥、管理与协调、检查与监督、分析与综合、调研与撰文等专业技能,具备保安员(一级)应具备的独立工作能力。
适宜生源:保安公司法人、高级管理人员
2、培训模块与主要课程
模块1 技术防范
模块2 组织治安防范
模块3 管理宣教
模块4 维护稳定
模块5 综合治理
模块6 职业基础功能
消防培训
1、培训目标
构(建)筑物消防员(五级)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五级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事故处置的基本知识,能独立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建筑防火设施等消防设施,会进行防火巡查,会使用灭火器或简易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以及为进一步学习四级技术工理论与操作技能打好基础。
2、培训模块与主要课程:
模块1 基础知识
模块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模块3 建筑防火设施与灭火系统
模块4 消防安全检查与火灾事故处置
报名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没有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从事和即将从事建筑、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